证券代码:002746 证券简称:仙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寿纯先生
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3 月 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 日 09:15-0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 日 0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447,422,18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1.99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84,75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4.71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8 人,代表股份 62,671,4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282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28 人,代表股份 47,172,09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127 人,代表股份 47,171,39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16%。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份数:444,585,7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335,640 股。
同意股份数:444,585,224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335,131 股。
同意股份数:444,585,22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335,136 股。
同意股份数:444,585,72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335,630 股。
同意股份数:443,535,531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3,285,438 股。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王寿纯先生、王寿恒先生、姜建
平先生、王清女士、许士卫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同意股份数:445,776,233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5,526,140 股。
同意股份数:445,776,11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5,526,026 股。
同意股份数:445,776,617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5,526,524 股。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于丛林先生、徐晓先生、刘益宏女
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
年。
同意 447,079,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3%;
反对 3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6%;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6,829,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7167%;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04%。
同意 447,103,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8%;
反对 31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8%;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6,853,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6618%;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40,824,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3%;
反对 6,591,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33%;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0,574,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3.9737%;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40,824,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53%;
反对 6,591,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33%;弃权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0,574,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3.9737%;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3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同意 447,142,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5%;
反对 27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46,892,4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5876%;弃权 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杨依见律师、王阳光律师为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
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仙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