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6 证券简称:清越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总经理高裕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裕弟先生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
总经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离任总经理后,高裕弟先生仍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
员(召集人)。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
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存
是否继续在上 在未履
原定任期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离任原因 市公司及其控 具体职务 行完毕
到期日
股子公司任职 的公开
承诺
高裕弟 总经理 工作调整 是 是
月2日 25 日 心技术人员
注:除上述职务外,高裕弟先生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高裕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职务变动符合公司战略目标,顺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
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裕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昆山和高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7.8948%的股份,通过昆山合志共创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0429%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39.9377%
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高裕弟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并严格履行已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
高裕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高裕弟先生在
任职期间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5011 号)。因公司涉
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若后续经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
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
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均正常。
针对本次立案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陈钢简历
陈钢:男,1958 年 12 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
化学工程博士学位。历任(从事)国家教育委员会外事司公务员;加拿大
Saskatchewan 大学化工 系石油化工 专业博士 后研究 ;美国 Advanced Display
Systems, Inc.研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运营副总裁、总裁;台湾佳録电子科技
电子书部门经理;美国 Eagle Picher Technologies 中国项目首席工程师、水平电
池项目经理;印度 Luminous Power Technologies, Ltd.中国总经理。2009 年 9 月至
年 12 月任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总裁、2019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维信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裁、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昆山梦显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22 年 10 月至 2025 年 12 月任昆山工研院半导体显示研究
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2026 年 1 月至今任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
顾问。
截至目前,陈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昆山合志共创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2196%的股份、通过昆山合志升扬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0732%的股份、通过昆山合志启扬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1065%的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