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2 证券简称:浩瀚深度 公告编号:2026-009
转债代码:118052 转债简称:浩瀚转债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智诚广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
称“智诚广宜”)持有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份 10,808,5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3%。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智诚广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智诚广
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 4,750,46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583,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进行,拟减持期间为 2026 年 3 月 24 日至 2026 年 6 月 24 日。减持价格
按市场价格确定。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北京智诚广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10,808,518股
持股比例 6.8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10,808,518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北京智诚广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750,462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583,487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166,975 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24 日~2026 年 6 月 2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一、公司股东智诚广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1、自浩瀚深度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浩瀚深度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1)浩瀚深度或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2)本企业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
月的;
(3)浩瀚深度如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
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
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企业同意按照该等
要求对本企业所持浩瀚深度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智诚广宜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出具进一步承诺如下:
“本企业曾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浩瀚深度本次发行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浩瀚深度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现本企业就该
承诺的 12 个月锁定期限,自愿延长 24 个月,即本企业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浩瀚深度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浩瀚深度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司股东智诚广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计划的承诺承诺如下:
“1、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
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将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
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本企业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将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 5%以下时除外),
如根据本企业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需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上述期限相应顺延。发
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发行人发生权益分派、公积
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处理。本企业在持股 5%及以上期间,拟转让发行人股份的,应当严格遵
守《减持规定》、
《减持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
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
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期间持续有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等存在不
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