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7 证券简称:中自科技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自科技
股票代码:68873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 29 号 12 幢-437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航路 68 号 406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上海盈鞍众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3 号楼 66038 室(上海泰和经
济发展区)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航路 68 号 406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 年 3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自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自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伙)、上海盈鞍众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银鞍岭英 指 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盈鞍众骅 指 上海盈鞍众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自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触及 5%的权益变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银鞍岭英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步月路 29 号 12 幢-437
注册资本 41,5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银鞍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昀宏)
成立时间 2019 年 4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19 年 4 月 28 日至 2029 年 4 月 2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1MA1YAM7Y7B
新能源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航路 68 号 406 室
(二)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盈鞍众骅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盈鞍众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3 号楼 66038 室(上海泰和经
注册地址
济发展区)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昀宏
成立时间 2019 年 5 月 31 日
经营期限 2019 年 5 月 31 日至 2049 年 5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MA1JTLL132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航路 68 号 406 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银鞍岭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和盈鞍众骅执行事务
合伙人均为李昀宏,李昀宏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李昀宏
国籍 中国
职务 总经理
长期居住地 中国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鞍岭英和盈鞍众骅属于同一控制下主体,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
股比例减少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鞍岭英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中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银
鞍岭英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391,290 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继续减持公司
股份,不存在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银鞍岭英持有公司股份 6,453,14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3972%;信息披露义务人盈鞍众骅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已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5 年 2 月 4 日期间减持其持有的全部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价和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共计 475,115 股,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时间区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 310,200 0.2594%
银鞍岭英 2026 年 2 月 2 日至
大宗交易 164,915 0.1379%
合计 - 475,115 0.3974%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银鞍岭英 6,453,140 5.3972% 5,978,025 4.9998%
盈鞍众骅 0 0% 0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被质押、
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银鞍岭英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到 2025 年 11 月 1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1,195,645 股股份。除前述
情况及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
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存放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盈鞍众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成都市
司
股票简称 中自科技 股票代码 688737
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 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博航 路 68 号 406
人一名称 一地址
业(有限合伙) 室
上海盈鞍众骅企业管 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博航 路 68 号 406
人二名称 二地址
伙) 室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
是□ 否 √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
市公司第一大
实际控制人
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银鞍岭英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 6,453,140 股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3972%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盈鞍众骅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 0 股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银鞍岭英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 5,978,025 股
后,信息披露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998%
义务人拥有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盈鞍众骅
益的股份数量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普通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 0 股
持股比例: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0%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期间:2026/2/2 至 2026/2/3,方式:大宗交易
份变动的期间 期间:2026/2/25 至 2026/3/2,方式:集中竞价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适用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来 12 个 月 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 否 □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银鞍岭英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盈鞍众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