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 B 公告编号:2026-003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大连证监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连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丁杰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
(行
政监管措施〔2026〕6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一》)及《关于对冰
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志坚、宋文宝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
决定》(行政监管措施〔2026〕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二》)。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一》主要内容
丁杰:
经查,你在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冷热)任
职总经理兼副董事长期间,未准确报告 2019 年 1 月至 11 月兼职公司
情况,导致冰山冷热未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与你兼职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40 号)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82 号)第四十一条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
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监管谈话监管
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你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到我局(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希望大厦 15 层)接受监管
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决定书二》主要内容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志坚、宋文宝:
经查,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到位
司及相关关联交易情况。
未准确识别关联方大连神通电气有限公司。
采购。
三方自公司关联方采购后销售给公司,该交易应基于“实质重于形式”
原则识别为关联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财会〔2006〕3 号)第十条规定。
(二)公司治理缺乏独立性
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集团)公章、法人章。
多名员工为冰山集团提供对应部门职能的协助。
长职权,且未在各年度年报“在控股股东任职情况”中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监会公告〔2018〕
(三)部分成套设备工程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
你公司时点法成套工程业务应在取得客户最终验收单时确认收
入,2022 年至 2024 年,你公司均存在下半年取得客户验收单,但在
年中不定期部分确认收入的情形,影响公司半年报数据准确性,违反
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
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
一款、《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
十三条规定。
(四)未严格履行诚信档案查询义务
选人诚信档案,违反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66 号)第三十七条规定。
纪志坚作为公司董事长、宋文宝作为公司董秘,未完全做到忠实
勤勉履职,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第四条规定,对以上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
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四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
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高度
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
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
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
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三、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
定书》中所指出的相关问题,并将严格按照上述《决定书》要求对存
在的相关问题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
相关人员今后将持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合规意识,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的
专业性和规范性,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切实保障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上述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目
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