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6-006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 年 3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南路 119 号 7 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 年 3 月 20 日至2026 年 3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H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 2026 年 3 月 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及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 日发布在香港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会议材
料将另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
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
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
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
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
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
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
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H 股股东参会事项请参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58 东方证券 2026/3/17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 股股东)
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符合
上述条件的内资股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
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务人员及时与股东取得联系,避免股东登记材料出现错漏。发传真进
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股东登记材料原件,交给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H 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
司网站(www.dfzq.com.cn)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告及其他相关
文件。
(三)进场登记时间: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
代 理 人 请 携 带 登 记 文 件 原 件 或 有 效 副 本 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直接参与股东会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
食宿费自理。
(二)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19 号 11 楼(邮政编码:20001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86 21 63326373
传真号码:+86 21 63326010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
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
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填写说明:
登记的所有股份有关;
名代理人出席及投票,委派超过一位代理人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应写
明各代理人权限;
的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须另行加盖公章并经由
该法人之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上海市中山南路 119 号 11 楼 董事会办
公室,邮编:200010)
;联系电话:
(8621)63326373;传真:
(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