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11 公司简称:*ST 天微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存在重大缺陷。但存在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等一般缺陷,反映出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工作待加强。
董事会认为,整体上公司基本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包括公司本部、成都金色天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天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成都天微电子有
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天微星低空飞行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销售与收款、采购
与付款、存货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研发与开发、在建工程、资产管理、货币资金、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事项。
募集资金使用、工程招标、采购与付款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管理、科研项
目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X>5% 3%≤X≤5% X<3%
资产总额 X>1% 0.5%≤X≤1% X<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控制环境无效;
重大缺陷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⑤公司董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①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重要缺陷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管理层和治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④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公司形象出现严重负面影响;
⑤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重大财产损失 X>300 万元 100 万元≤X≤300 万元 X<100 万元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重大负面影响 未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 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且造成重大损失
响 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②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
③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重大缺陷
④公司存在遭受证监会重大处罚事件或证券交易所警告的情况;
⑤公司出现严重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①公司因管理失误发生依据上述定量标准的重要财产损失,而内部控制未能防范该
重要缺陷
失误;
②虽然未达到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财产损失;
③公司管理层存在重要越权行为。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公司在内部控制运行中存在一般缺陷:一是会计差错方面,2024 年年度报告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
提有误,影响多期财务报告相关项目列报,虽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未改变盈亏性质,但反映出财务核算
需加强;二是信息披露方面,自 2024 年 6 月起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协定存款产品,会计核算科目正确,
但未在多期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准确披露余额。公司已整改,后续将严格披露要求、完善台账并组织相
关人员学习制度。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无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
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适应管理要求,从公司到各业务层面均
建立了系统内控及必要监督机制,能为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公
允提供合理保证。不过,本年度存在一般缺陷,如 2024 年年度报告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有误,募集
资金购买协定存款未准确披露余额。
下一年度,公司将在持续优化内控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强化财务核
算的审慎性与准确性,严格执行会计准则,杜绝类似会计差错;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与信息披露,确
保所有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均纳入专项披露范围。同时,以内控审计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内审
监督力度,围绕重点业务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闭环。通过制度完善、执行强化与培
训提升相结合,使内部控制建设进入持续化、常态化的管理状态,不断提升内控水平,为公司合规运营、
财务信息真实公允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巨万里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