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审计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
产经营中的必要活动,相关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合理。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5 年发
生的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
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差异原因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Engineering and IP Advanced 需支付的技术使
技术使用费 300,000.00 64,670.96
Technologies Ltd. 用费较少
苏州思萃车规半导体产业技术 项目开发及材料
项目开发费用等 127,963,539.82 125,400,847.78
研究所有限公司 供应增加
设备开发 设备开发与购置
苏州晶拓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7,005,140.71
与销售 费用有所减少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差异原因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封装服务费 20,000,000.00 12,681,149.59 封装业务减少
苏州思萃车规半导体产业技术
研究所有限公司
租赁费及物业费 1,445,473.44 1,371,576.78 /
租赁费及物业费 苏州晶拓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54,495.41 54,495.41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创始人:A.Badih
注册地:3 Azrieli Center, Triangle Tower, 42nd Floor, Tel Aviv 6702301 Israel
主营业务:目前无实际经营业务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蔚
注册地: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长阳街 133 号 B 栋 120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
路芯片设计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实验发展;技术推广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创业投资(限投
资未上市企业)。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蔚
注册地: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长阳街 133 号 B 栋 121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
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
含特种设备);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
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Engineering and IP Advanced Technologies Ltd. 公司监事担任其 CEO
公司参股,持有其 30%的股份,公司董事长、
苏州思萃车规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总经理王蔚先生担任其法人
苏州晶拓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蔚先生担任其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未发生违约情形,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
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一) 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
(二) 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
价格。
(三) 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
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四) 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关联方与独
立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五) 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
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
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
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
行与业务拓展。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
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