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6-007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拟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该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暨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
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
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
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自有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
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董事会前次对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截止期限为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为自 2026 年 4 月 1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资金。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243,75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05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87,374,885.9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442,472.86 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4,932,413.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22]0798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免收 2022 年度相关费用的通知》(上
证发[2022]40 号)文件,免收沪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 2022 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
费。公司原扣减发行上市手续费人民币 195,489.43 元无需支付,调整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05,127,902.53 元。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募投项目建设需一定时
间,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
发行名称 2022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3 月 14 日
募集资金总额 887,374,885.95 元
募集资金净额 805,127,902.53 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______万元
累计投入进 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度 用状态时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OLED 终端材料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1.“累计投入进度”系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数据;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
金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调整后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金额(万元) 金金额(万元)
OLED 终端材料研
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101,784.21 100,000.00 80,512.79
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之“OLED 终端材料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12 月调整至 2024 年 12 月。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OLED 终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增西安高新区长安通讯产业园东西五路以北公司全
资子公司陕西莱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 1#厂房 1 层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意在实施
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全部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8 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公告。
(四)投资方式
(1)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
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等)。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
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
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
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募集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2)自有资金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归
公司所有。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
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4年4月5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
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25年4月1日起12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最近12个月(2025年2月24日-2026年2月23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如下:
尚未收回
序 现金管理类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本金金额
号 型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合计 345.35 15,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万元) 23,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2.89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137.46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25,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5,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10,000
注:1.“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净资产以及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暨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
文件。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
产品,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
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
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
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适时
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莱特光电实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