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科技: 关于与屏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7 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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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27            证券简称:同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屏山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年产2万吨钠电正极材料项目投
资协议》,在屏山县王场产业园6号地块投资建设一期年产2万吨钠电正极材料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币种:人民币,下
同)。
   (1)资金压力风险。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为6.09亿元,
项目计划总投资32亿元,一期投资约5亿元,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 2 ) 市 场 认 可 度 风 险 。 公 司 2024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7.24 亿 元 , 同 比 减 少
认可度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产品销售承压,进而影响已投建项目的市场推
广、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3)人才储备风险。钠离子电池与公司传统烟气治理业务分属不同领域,
公司在该业务的设备维护、市场营销、供应链采购等环节人才储备薄弱。若相
关专业化人才的外部招聘与内部培养工作不及预期,将影响项目建设及投产后
的运营能力构建,不利于项目稳定达产。
   (4)项目不及预期风险。本次计划总投资额约 32 亿元,其中一期投资金
额约 5 亿元。若一期项目推进效果不及预期,相关投资存在亏损风险,公司将
根据一期项目的实际收益及推进情况综合研判,将暂缓后续投资实施。
   一、对外投资概述
议书的公告》,与屏山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年产1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及6GWh
电芯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在屏山县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钠电正极
材料及6GWh电芯项目。本次总投资约32亿元,其中年产10万吨钠电正极材料
项目投资约20亿元,6GWh电芯项目投资约1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近日,为推动钠电产业布局,促进绿色新能源产业延链、补链,经公司与
屏山县人民政府充分协商,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司
与屏山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年产2万吨钠电正极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
“本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同兴皓升”)作为项目公司,拟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资一期年产2
万吨钠电正极材料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屏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议案》,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在屏山县王场产业园6号地块投资建设一期年产2万吨钠电正极材料项目,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其中银行项目贷款约为2.5亿元。
  一期2万吨钠电正极材料项目整体建设周期约为18个月;其中1万吨产能约
年12月达产。
  本次投资项目处于初期阶段,其中一期2万吨钠电正极材料项目中的1万吨
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配套设施项目的项目备案已经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
复。
  钠电行业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应用场景集中在启停电源、矿山重卡、起重
机械、储能系统、低速车等领域,其中储能场景需求占比正快速提升。基于公
司在催化剂领域的技术积累、在钠电领域的研发积累和产品认证,公司钠电正
极材料技术指标已达到相应水平,且具备规模化生产的能力,公司投资建设钠
电正极材料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备商业合理性与可行性。
 三、签署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屏山县人民政府
  乙方: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一期年产2万吨钠电正极材料项目
  (2)建设内容:建设年产2万吨钠电正极材料,并配套相关设施设备。
(具体建设内容以实际项目规划设计为准)
 (3)投资金额:一期项目计划总投资约5亿元。
 (4)项目选址:王场产业园6号地块
 (5)预计于2026年2月启动建设(一期分第一阶段1万吨和第二阶段1万吨
 先后建设)。
 (6)乙方应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实施该项目,乙方公司应于项目公司成立后30日内向甲方出具承诺函,承
 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项目公司即承继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权利和义
 务。
  (1) 甲方应对与项目相关的配套设施建设提早规划、尽快完工投用,以
满足乙方项目建设经营所需。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一站式”的行政审批服务,在法定权限内依法依规协
助乙方迅速、高效的办理项目所需的立项(备案)、环评、安评、节能审查、
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等行政审批手续,使项目享有“绿色通道”的待遇。
  (3)甲方协助乙方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公司)签订水、电、气供给协议。
  (4)甲方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项目施工环境和建设条件,全力维护乙方
的合法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依法监督、指导,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
投入合理资金;对乙方新购设备进行监督。
  (6)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核定,督促乙方以本协议约
定的项目建设时限为目标进行建设。
  (7)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接受甲方对本项目生产、经营等事项的检查监督。乙方应及
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生产经营等相关材料。
  (2) 乙方经营期间,需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同时,需按照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及环评要求落实生态环境要求,确保环
保设施运行正常。
  (3)乙方应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并配合甲方完成必要的监管备案手续。
  (4)乙方在本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中的所有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不得
以本项目对外非法融资或从事其他非法商业活动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
责任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
失、律师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
所有赔偿责任。
  (5)乙方受让的土地仅用于本协议项下项目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建设内
容,如乙方要增加建设内容或对原项目建设内容作部分调整需经甲方同意并办
理相关手续。
  (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的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赔
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
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如果守约方要求继续履约的,还应继续履约。在违
约方履约前,守约方有权暂停履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乙方没有按时投产运营或未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双方
应就该等情况进行友好协商沟通并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则不视为违约;如非因
乙方过错导致的(如地震、台风、战争以及国家政策因素等不可预见并且对其
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对
此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解决。
  (3)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维权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执行费、律师服务费、鉴定费、调查取证
费、公证费等费用。
  四、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D9KGDP9A
  注册资本:2,94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1月10日
  公司住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王场产业园6号地块
  法定代表人:郑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合成材料销
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1.02%
  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牛玉斌                          460.00       15.65%
          马千茹                           40.00        1.36%
           合计                         2,940.00    100.00%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178,696.10                20,075,918.16
 负债总额              5,657,000.00           5,110,000.00
 净资产              14,521,696.10          14,965,918.16
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1,444,222.06           -1,034,081.84
 净利润              -1,444,222.06           -1,034,081.84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签订后,若项目顺利推进并依托地方政策支持,将推动钠电产业布
局,加速钠离子电池材料等产能落地,助力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提升业务协
同性,进而加快战略转型步伐。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目计划总投资32亿元,一期投资约5亿元,其中需筹措银行项目贷款约2.5亿
元,资金投入规模相对公司营收体量较高,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其中公司主营业务大气污染治理行业收入7.21亿元,占总收入的99.59%。本项
目涉及的钠离子电池为公司开展的全新业务,市场客户对公司新推出的钠离子
电池材料的认可度尚存在不确定性,进而可能导致产品销售面临一定压力,将
影响已投建项目的产品推广、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
同产业领域,公司在钠离子电池设备维护、市场营销、供应链采购等环节的人
才储备仍较为薄弱,后续若在相关专业化人才的外部招聘、内部培养等方面不
及预期,将影响项目在建设和投产过程中的生产运营能力构建与稳定达产预
期。
约 5 亿元。若一期项目推进效果不及预期,相关投资存在亏损风险,公司将根
据一期项目的实际收益及推进情况综合研判,将暂缓后续投资实施。
池材料、电芯与电池系统等技术产品迭代仍然较快,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成果
弱于同行企业或不及预期,产品性能指标将满足不了市场需求。
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程序后方可建设;且项目
目前处于初期阶段,投资金额、投资周期、建设周期等实施情况存在变动可能
性,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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