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9 证券简称:开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 2026 年发生 2025 年与关联方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 购买材料 22,889,240.00 15,789,589.83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
出售产品 175,000,000.00 175,173,301.79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品、提供劳务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 担保费、租金等 2,472,100.00 3,619,956.47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合计 - 200,361,340.00 194,582,848.09 -
注:上表其他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不包含预计的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技”)
住所:中国深圳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注册地址:中国深圳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韩宗远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
注册资本:157,168.0518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通讯设备、电子
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和原材料;自有房屋租赁
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主要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2026 年公司拟向关联方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租赁办公室,采购 IT 信息服务、商标使用权等,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850.31 万元。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名称: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 56 号
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 5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勇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806.4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
制造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其他企业
主要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2026 年公司拟向关联方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
司采购电子元器件,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918.91 万元。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名称: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70 号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 270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古进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8,543.78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半导体分立器件(含抗辐射加固器件)及其电子元器件组件、模拟集成
电路、半导体功率模块、光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其他企业
主要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2026 年公司拟向关联方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
司(国营第八七三厂)采购电子元器件,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39.47 万元。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名称: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 151 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 A
座 2001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 151 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
期 A 座 2001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迅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5,990.0097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
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其他企业
主要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2026 年公司拟向关联方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电子元器件,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名称:CEAC INTERNATIONAL LIMITED
住所:香港新界粉岭安居街 30 号新宁中心 3 楼 9 室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粉岭安居街 30 号新宁中心 3 楼 9 室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刘迅、叶建斐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 万港币+ 987.1 万美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境外授权分销业务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其他企业
主要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2026 年公司拟向关联方 CEAC INTERNATIONAL
LIMITED 采购电子元器件,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650.00 万元。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名称:TPV do Brasil Industria de Eletronicos Ltda.
住所:Avenida Torquato Tapajos n.2.236 Bloco A e Bloco L,2o andar Bairro Flores CEP
注册地址:Avenida Torquato Tapajos n.2.236 Bloco A e Bloco L,2o andar Bairro Flores
CEP 69.058-830,na Cidade de Manaus,Estado do Amazonas,Brazi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Marcio Nadalin Ferez、Ni Jen Chung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30 万巴西雷亚尔
主营业务:显示产品配套电子元器件制造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其他企业
主要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2026 年公司拟向关联方 TPV do Brasil Industria de
Eletronicos Ltda.销售电子元器件,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7,500.00 万元。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名称: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路 2 号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赤岗骏马路 2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秧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深科技控制的其他企业
主要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2026 年公司拟向关联方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采
购测试服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26.244 万元。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名称: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RM 2201 Hong Kong Worsted Mills Ind Bldg 31-39 Wo Tong Tsui St Kwai
Chung Nt
注册地址:RM 2201 Hong Kong Worsted Mills Ind Bldg 31-39 Wo Tong Tsui St Kwai
Chung N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0 万元(港币)
主营业务:商业贸易。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深科技控制的其他企业
主要交易内容及预计金额:2026 年公司拟向关联方开发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租
赁办公室,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2 万元。
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
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莫尚云、周庚申、彭秧回避表决,决议表决结果: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关联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
自愿的商业原则,以书面协议形式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参照市场定
价协商或招投标方式制定。
(二) 定价公允性
关联交易价格采取参照市场定价协商或招投标方式制定,具有合法性和公允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科学执行关联交易公允定
价。付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约定及正常业务惯例协商确定。双方应严格遵
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
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公司本次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
所需,关联交易均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一)《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
(三)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