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26-002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
资及项目投入等情况,拟对“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419 号)核准,公司向中信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等 1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69,699,717 股,发行价
格 为 6.50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103,048,160.5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1-00118 号《验
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方案》,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
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飞机购置项目 33,900.00 33,900.00 30,000.00
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项目 61,300.00 61,300.00 45,687.26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
金项目
合计 136,000.00 136,000.00 108,124.66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
联合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102,699.25 万元,尚可使用
额度为 5,425.4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1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募集资金额度 月 31 日累计使
承诺投资项目 31 日尚可使用额度
(万元) 用金额
(万元)
(万元)
飞机购置项目 30,000.00 30,000.00 -
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项目 45,687.26 40,261.85 5,425.41
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
资金项目 -
合计 108,124.66 102,699.25 5,425.41
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本次结项项目为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项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支付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款 40,261.85 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全球供应链紧张,导致航材的订购周期普遍延长,公司采用其他可优先响应、
更快发货的方式以保障机队出勤率。因此,公司对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的支付减
缓。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项目仍有募集资金节余。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约 6,028.34 万元(含可
使用余额 5,425.41 万元及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利息收入 602.93 万元,具体金额以
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本事项提请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信海直“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报备文件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