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科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7 19: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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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029         证券简称:开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莫尚云因异地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周庚申因异地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董事彭秧因异地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经营的稳健性,确保套期保值业务规范运作,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成
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6-00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
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制定《市值管理
制度》。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经营的稳健性,确保套期保值业务规范运作,切实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成
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
编号:2026-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结合实际经营业务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任意时点开展远期结售汇、平
仓、展期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净买入或净卖出余额合计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
开展利率互换业务的额度不超过等值5亿美元。
   上述业务实际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包括但不限于为交易提供的担保物价
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对突发情况预留的保证金等)合计不超
过等值 4 亿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成
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6-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长
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的预案>的议案》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为保障资金安全,确保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合作的合
规性、稳健性,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金融业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根据 2025 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对 2026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成
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
号:2026-01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长
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关联董事莫尚云、周庚申、彭秧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结合 2025 年度公司与中
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已发生的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情况,按照市场定价原则,
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持续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服务关联交易事
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长
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 年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关联交
易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近期拟审议的事项,公司拟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对前述议案中需股东会审议的内容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成
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
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
议》;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
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六)《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
计 2026 年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续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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