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顾清扬)
本人作为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威胜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
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
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
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的基本情况如下:顾清扬,1961 年 12 月出生,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南
洋理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教育学
硕士学位,湖南师范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历任怀化学院数学系助教、华中科技大
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副研究员、新加坡南洋理
工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现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并同
时兼任中国太平保险新加坡公司独立董事、Sasseur REIT 首席独立董事、佳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非执行董事、Intchains Group Limited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
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度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参加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顾清扬 6 6 6 0 0 否 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诚信勤勉,忠实尽责。对于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
均在会前认真阅读相关会议材料,充分了解议案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在会议过程中积极参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与建
议。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认真履行职责。2025 年度,公司共召
开 4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2025 年度,公司因无需要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形,故未召开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并及时向相
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续聘外部
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
满暨解锁条件成就、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事项,进行了审查。
本年度,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
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经过
审慎研究,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相
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东权利。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同时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
的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深入对接中小股东,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与公司管理层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沟通,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度审计总结进行充分沟通,具体内容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
数据、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2025 年 10 月,本人再次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详细沟通,以
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与监督职责的有效履行。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海外经办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在此过程中,本人
结合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最新变化展开分析研判,积极探索公司国际化发展的新
机遇,并及时跟进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推进动态。2025 年 4 月,本人参与公司
财务状况等。同月,受邀出席公司印尼工厂开业仪式,见证公司国际化布局的重
要里程碑;2025 年 6 月,为公司开展“全球大趋势与企业国际化”专项培训,
结合行业前沿动态与公司发展战略,为员工搭建国际化视野学习平台,赋能企业
全球化业务拓展。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会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提前发送给我
审阅,公司还为独立董事准备了专门的会议室,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本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
约 21 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
工作等。
(八)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期间,本人认真学习了公司编制的季度监管速递,以及公司传递的有关监管培训
资料,积极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湖南省上市协会等机构
组织的有关独董履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规、监管案例培训。2025
年 2 月、3 月及 6 月,本人先后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与 2025 年第 1 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以及参与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第四期、第五期独立董事能力建设培训,系统学习董事
履职规范、审计委员会委员实务与经验总结等核心内容,进一步夯实了履职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针对上述事项,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审
批程序的合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经核查,上述关
联交易均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
性及审批程序的合规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内部控制体系稳步实施,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任、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期间,勤
勉尽责,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职业素养,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如期圆满地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5 年 3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外,公司未发生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
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2025 年 2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相关事项。2025 年 10 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
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薪酬方案相关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同意根据个人绩效层面的业绩考核情况,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本人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总体来说,2025 年,本人作为经济学领域专业人士,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交
流,分析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最新走势,交流国际上关于 ESG 建设的关注方向,
探索国际化发展的新机遇,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
化建议,为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助力提升团队国际化视野与业务能力。在履
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文件材料,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客
观性与科学性。2026 年,我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清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