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智控: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7 19:10: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943          证券简称:春晖智控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9人,代表股份100,885,7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9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89,903,0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091%;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41人,代表股份10,982,65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388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44人,代表股份11,905,05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3人,代表股
份92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计141人,代表股份10,982,6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8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866,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85,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9%;反对6,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864,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83,6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8%;反对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7%;弃权1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5%。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0,841,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860,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3%;反对27,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2%;弃权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刘秀华律师、李迎亚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
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春晖智控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