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1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2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 月 2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 9:15-9:25,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 9:15 至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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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7 人,代表股份 957,290,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37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899,056,94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2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7 人,代表股份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8 人,代表股份 58,610,91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22%。
股东会现场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7,102,4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8,423,24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7%。
提案 2.00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54,66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
同 意 55,984,553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5%。
本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霍庭律师、曲冠群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所作《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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