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113,087,6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30%。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股东共 170 人,代表股份 10,226,75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91%。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
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114,000,935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2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919,438 股,占出席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50%;反对 282,618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35%;弃权 2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5%。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表 决 情况 :同 意 38,940,855 股, 占 出 席股 东会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9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895,358 股,占出席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95%;反对 304,098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36%;弃权 2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500 股),占出席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9%。
关联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5,036,000
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李晓波律师、程彦绮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