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东明珠
股票代码:600382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市银国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国
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 406 号之一 5 至 32 层(部位:23 楼自编 2302 房)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少后持股比例触及 5%刻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
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银国达升辉 广州市银国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
指
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表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公司、公司、广东明珠 指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减持后持股比例变动至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15号 指
本报告(书) 指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广州市银国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SSQ601
产品类别:股票类基金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 406 号之一 5 至 32 层(部位:23 楼自编 2302 房)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谢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094094510X
经营范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4 年 3 月 14 日
经营期限:长期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钟厚月 90.00%
彭金轩 10.00%
姓名:谢昉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60007********0058
职务: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长期居住地:广东省广州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
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广州市银国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国达
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而进行的减持,导致
其持股比例降至 5.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上市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在 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4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不超过 6,944,08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
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本报告书签署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未来 12 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股本的比例为 5.04%。
资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79,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
本次权益变动后,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二、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股本的比例为 5.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35,000,000 股减少至 34,720,500 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
总股本的 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5,000,000 5.04 34,720,500 5.00
注: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
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
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其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市银国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国
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27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兴宁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广东明珠 股票代码 600382
广州市银国达私募证 广州市天河区
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华穗路406号之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公司(代表银国达升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一 5至32 层( 部
名称
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 位 : 23 楼 自 编
投资基金) 2302房)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 有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无 ?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35,000,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5.04%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279,500股
股份变动数量及 变动比例:0.04%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主动减持
有权益的股份变 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6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是 □ 否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否在二级市场买
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不适用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不适用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市银国达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国达升
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