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
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9人,代表股份45,638,917股,占公司有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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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股份总数的46.38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7,495,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8.10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5人,代表股份8,143,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8.275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7人,代表股份8,925,94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82,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795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5人,代表股份8,143,4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2757%。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5,546,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86%;反
对87,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3%;弃权4,6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834,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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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会决议;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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