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 上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6 2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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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童小平、张亚鹏等 10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芜湖德恒汽
车装备有限公司 51%股权,同时向包括黄山开投领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不
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
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
度。具体情况如下:
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等
信息,不得利用该等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限定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
作,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仅限于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核心参与人员。公司
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息的人员仅限于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经办人员,上述人员均严
格履行了保密义务,未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保密信息。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在
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
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
  特此说明。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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