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6-013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26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 为:2026 年 2 月 26 日( 星期四)9:15-9:25 、
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6 日(星期四)9:15-15:00。
司会议室
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 122 人,代表股份数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数 79,605,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928%。根据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
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1 人,代表股
份数 104,862,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254%。
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117 人,代表股份数 692,2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共 0 人,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北京)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黄立新先生、汪学文先
生、苏电礼先生、杨宏亮先生、韩晓娜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006,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49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0,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353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黄立新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7,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4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4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992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汪学文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7,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4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987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苏电礼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6,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4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9071%。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杨宏亮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6,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4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8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907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韩晓娜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7,7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4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8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049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许江涛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7,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4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049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李文昌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3,997,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745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1,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0500%。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刘锦辉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396,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611%;反对 5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弃权 18,7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0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0,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9.6201%;反对 5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784%;弃权 18,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1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张岩律
师、王轶昕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