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阳光: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6 19: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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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ST阳光       公告编号:2026-L30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不停牌,正常交易,上述申
请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
警示的议案》,公司已于2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
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5-L42)。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228,112,176.16元,净
利润为-218,209,909.7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5,325,641.87元,
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32,736,898.94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
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5年修订)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
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
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证券简称仍为“*ST阳光”,证券代码
仍为“000608”,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
核准,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及
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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