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首华燃气
股票代码: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兴谷路 58 号(集中登记地)
一致行动人: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南中环街 461 号研发大楼 4 层 414
号
一致行动人:刘晋礼
住所及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权益变动性质:持有股份数量不变,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2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华燃气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
减少其在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信息披露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
证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厚得 指 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首华燃气、上市公司、公司 指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自然人刘晋礼、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汇景 指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
四舍五入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荣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07-22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兴谷路 58 号(集中登记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BW4P751G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
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技
经营范围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2-07-22 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兴谷路 58 号(集中登记地)
联系电话 166****348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刘庆礼间接持有上海厚得 100%的股权,为上海厚得之实际控制人。上海厚得
与山西汇景为同一控制下的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刘庆礼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香港
身份证号 R57****(*)
住所 香港九龙深水埗深旺道****
通讯地址 香港九龙深水埗深旺道****
通讯方式 139******77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中国香港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
下:
其他国家或地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法定代表人、执行
董事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首华燃气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二、一致行动人山西汇景基本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荣
注册资本 1,0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9 月 2 日
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南中环街 461 号研发大楼 4 层 414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396896199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经济贸易及营销等的信息咨询;商业计划书的编制、文案策划等的
经营范围 服务(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4-09-02 至 2034-09-02
通讯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开发区南中环街 461 号研发大楼 4 层 414 号
联系电话 198******77
(二)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
China Panorama Energy Ltd.持有山西汇景 100%的股权,为山西汇景控股股东,
刘庆礼为山西汇景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西汇景的产权控制关系
如下:
(三)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山西汇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地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法定代表人、执行
董事
(四)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首华燃气外,山西汇景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一致行动人刘晋礼基本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刘晋礼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40102198212******
住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通讯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
通讯方式 139******11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首华燃气外,刘晋礼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
方在上市公司层面保持一致行动。
州海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刘庆礼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或“原协议”),约定海德
投资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27,216,000 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
权益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刘庆礼(以下简称“原交易”);同日,刘庆礼、山西汇
景、刘晋礼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三方在上市公司层面保持一致行动,
《一致行动协议书》在刘庆礼本次受让股份过户完成时生效,并在刘庆礼、山西
汇景、刘晋礼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长期有效。山西汇景与刘晋礼于 2020 年 9 月
月 26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终止。
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原协议解除,受让方
由刘庆礼调整为上海厚得,海德投资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27,216,000
股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义务全部转让给上海厚得,2024 年 11 月 26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没有达到生效条件。同日,上海厚得、山西汇景、
刘晋礼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三方在上市公司层面保持一致行动,《一
致行动协议书》在上海厚得本次受让股份过户完成时生效,并在上海厚得、山西
汇景、刘晋礼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长期有效。山西汇景与刘晋礼于 2020 年 9 月
月 5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终止。
公司 27,216,00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完成。上海
厚得及其一致行动人山西汇景、刘晋礼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刘庆礼与刘晋礼成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系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公司总股本由 334,979,259 股增加至 350,823,325 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
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6 年 1 月 27 日收购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无明确
的增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排除在保证首华燃气满足上
市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定向增发或其他手段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未发生变
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
权益变动前后,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东持股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 (%)
持有股份 27,216,000 8.12 27,216,000 7.76
上
其中:无限售条件
海 27,216,000 8.12 27,216,000 7.76
股份
厚
有限售条件
得 0 0 0 0
股份
持有股份 7,949,308 2.37 7,949,308 2.27
山
其中:无限售条件
西 7,949,308 2.37 7,949,308 2.27
股份
汇
有限售条件
景 0 0 0 0
股份
持有股份 17,183,968 5.13 17,183,968 4.90
刘 其中:无限售条件
晋 股份
礼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2,349,276 15.63 52,349,276 14.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2,349,276 15.63 52,349,276 14.9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1:“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是以公司 2026 年 2 月 6 日总股本 334,979,259 为计算依据。
注 2:“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是以公司 2026 年 2 月 24 日总股本 350,823,325 为计算依据。
注 3: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持股总数 持股比 限售股数 质押或冻结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无限售股数
(股) 例 (股) 股份状态 数量(股)
上海厚得 27,216,000 7.76% - 27,216,000 质押 27,216,000
山西汇景 7,949,308 2.27% - 7,949,308 - -
刘晋礼 17,183,968 4.90% - 17,183,968 质押 17,183,96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公司 27,216,00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除上述交易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荣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荣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 _____________
刘晋礼
年 月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
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首华燃气 股票代码 3004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兴
称 公司 人注册地 谷路 58 号(集中登记地)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动 有■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量变化 人 无□
其他■(持股数不变,持股比
例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52,349,276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5.63%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0.71%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52,349,276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14.92%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被动稀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进而导致信息披露
时间及方式 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否□ 不适用■
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在未来 12 个
月内尚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业务发展需要,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不排除在保证首华燃气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定
否 拟 于未 来 12 个
向增发或其他手段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
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否■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
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荣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国荣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页)
一致行动人: ______________
刘晋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