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
余额及签署上述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
实施。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6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票 3,533.333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61.87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218,607.34
股(A 股)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15,938.64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02,668.70 万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35 号《验资
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1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自
动化工厂项目
项目
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电池托盘、冲
压件生产项目
盐城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
项目
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冲压生产线技改
项目
常州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精密零部件
及一体化底盘结构件项目
上海达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临港达亚汽车零部
件智能化制造基地项目
合计 629,445.82 202,668.70 193,721.86
注:上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及进度推
进情况,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
险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
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及签署上述
协定存款事项相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详见刊登
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告编号:2025-004)
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情况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
额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协定存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
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该协定存款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效
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所获
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
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披露协定存款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
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
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将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存款收益,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
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
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经核查,国泰海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
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
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
方式存放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