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力科技”),于2026
年2月26日下午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一次临
时股东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
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文华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章碧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共计169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为4人,代表股份数量83,732,4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669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65人,代表股份数量1,160,401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49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167人,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1,197,20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672%。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数量36,8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17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165人,代表股份数量1,160,401股,占
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498%。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出
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并形
成决议如下: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8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529%;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05%。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76%;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42%;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42%;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42%;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842%;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007%;反对11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2%;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007%;反对11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02%;弃权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436%;反对110,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83%;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81%。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76%;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76%;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70%;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76%;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第十八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76%;反对110,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67%;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260%;反对110,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6%;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76%;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9658%;反对119,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508%;反对111,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35%;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257%;反对111,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35%;弃权1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343%;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结果:同意84,76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0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176%;反对110,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9%;弃权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和徐逍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对股东会进行见证并现场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美力科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