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江新材: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6 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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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0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26 日下午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2 月 26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6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中心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950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449,997,6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482%。
   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1,94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 406,468,4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157%。其中,
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 1,948 人,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43,529,281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份 43,529,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25%。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622,937,872 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9,926,306 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
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 1,593,011,566 股。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股东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
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437,338,92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549%;反对票 2,02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4%;弃权票 3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41,132,38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936%;反对票 2,020,1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408%;弃权
票 37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5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该议案时,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
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437,346,42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566%;反对票 2,019,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92%;弃权票 37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41,139,88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108%;反对票 2,019,2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87%;弃权
票 37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
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
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
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票 437,356,22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4589%;反对票 1,992,9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弃权票 3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票 41,149,681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333%;反对票 1,992,9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83%;弃权
票 38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喻荣虎、李梦珵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
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五、备查文件
决议》;
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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