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瀚新材: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6 18: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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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2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楼会议室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8 人,代
表 有表决 权的公司股 份 数合计 为 93,314,88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 数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7,562,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 股的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752,1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 股的 0.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16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752,13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74,881,200 股的 9.0073%。
  (三)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19,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57,1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094%;反对 1,491,7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703%;弃权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30,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68,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786%;反对 1,477,5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802%;弃权 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2.02、审议通过了《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3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70,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970%;反对 1,47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713%;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2.03、审议通过了《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3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70,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970%;反对 1,477,5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802%;弃权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2.04、审议通过了《发行数量》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3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70,9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970%;反对 1,47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713%;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2.05、审议通过了《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19,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56,4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049%;反对 1,489,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589%;弃权 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2.06、审议通过了《限售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35,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72,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6052%;反对 1,47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713%;弃权 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2.07、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29,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66,7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703%;反对 1,47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713%;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2.08、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30,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67,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760%;反对 1,477,5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802%;弃权 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2.09、审议通过了《上市地点》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34,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71,4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6002%;反对 1,47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713%;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议案 2.10、审议通过了《决议有效期》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19,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56,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062%;反对 1,476,1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713%;弃权 1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17,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54,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4910%;反对 1,491,7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703%;弃权 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19,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56,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037%;反对 1,491,7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703%;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19,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56,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037%;反对 1,491,7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4703%;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36,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74,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6167%;反对 1,473,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573%;弃权 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19,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56,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037%;反对 1,477,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827%;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23,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60,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5291%;反对 1,473,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573%;弃权 1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817,0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54,2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4910%;反对 1,477,9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827%;弃权 1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签订项目投资入园协议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837,4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274,6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0.6205%;反对 1,467,5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9.3167%;弃权 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裴礼镜、刘广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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