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60 证券简称:南矿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8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 月 26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6
日 9:15—15:00。
开。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总股本
为 204,000,000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2,284,000 股,该等回
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1,716,000 股,下同)
的 62.55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5,931,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2.43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 25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25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8 人,代表股份 496,48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1%。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6,130,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3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42,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637%;反对 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30%;弃权 1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3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周俊律师、戴余芳律师现场见
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昌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