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0 证券简称:金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
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德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对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节能”)在该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内发
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6,000 万元。博源节能对本
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由公司对博源节能在该行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至 2029 年 2 月 25 日期间内发生的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000 万元。博源节能对本次担
保不提供反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综合融资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披露
的《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 年度申请综合融资额度及担
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均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博源节能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聊城市博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其他: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的 37.93%股权具有
司持股情况 “明股实债”性质
公司直接持有 62.07%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的 37.93%股权具有“明股实债”性质,所以公司持有 100%
股权。
法定代表人 郑广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005819390310
成立时间 2011 年 8 月 30 日
注册地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华路东、元江路北
注册资本 14,5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轴承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第一类
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经营范围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
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588.17 71,238.7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40,708.92 38,994.36
资产净额 36,879.25 32,244.43
营业收入 40,001.19 48,849.38
净利润 4,634.82 6,228.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博源节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律师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合同》订立日(或《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具体
业务发生之日,以较早的为准)起至《综合授信合同》和具体业务合同下的最终
到期日,具体以《综合授信合同》为准。
(5)保证范围:《综合授信合同》项下北京银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
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
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等其他款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过程
中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均
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
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5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
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07,500.00 万元,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200,00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6.38%、92.90%。公司及子公司对外部第三方提供对外担保
总额为 7,500.00 万元,主要系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自身融资等需要,委托外部法
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保证责任,并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其或其指定的法人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
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除为公司及子公司以自身债务等为基础的
担保提供反担保外,公司未对其他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金帝精密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