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6〕017 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
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自有资
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
行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
等)。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
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
作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产运行效率。
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
滚存使用。
选择与公司有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信用良好的优质银行、证券公司、资
产管理公司等机构作为交易对手,购买其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
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
财产品等)。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单个产品的
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
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
关事宜。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低
于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生影响。该事项有利于提高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