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针对在郑州
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纯碱及烧碱期货品种,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现将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降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对正常
经营的不利影响,提升整体抵御风险能力。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烧碱产品。
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16 亿元,预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27.70 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将不超过 16 亿元。
续期超过了决议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业务管理办法》,作为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
险管理、信息保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期保
值业务内控制度。
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策略执行审核和财务独立控制垂直管
理模式,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财务监督管理的独立性。
和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有
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正常经营业务。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
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和防范现货交易中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
寸的损失。
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致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五、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行,业务规模与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履行相应审批
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
和完善,确保能够满足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加强对业务相关
风险控制制度和程序的评价和适时监督,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内部
审计,确保相关业务的规范开展。
与期货公司的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
常开展。
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对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
及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七、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或减少因产品价格发
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价格变动对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不进行投
机套利交易,且已配套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具有与套期
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落实风险
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经营风险。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