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道通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5 18: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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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元道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9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晋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2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智创谷中心 22 号楼二层
会议室。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39 名,代表股份 46,518,2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8.261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8 名,代表股份 45,975,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7.81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543,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543,1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543,1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6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和
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 46,412,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721%;反对 8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1%;
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6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824%;反对 8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690%;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总表决结果:同意 46,409,1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4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116%;反对 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795%;弃权 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惠然、陆婕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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