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升集团: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5 17: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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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09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
     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基本情况
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
汽车零部件集团”)签署《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收购协议》,徐
旭东先生拟向广州工控集团转让其持有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旭晟控股”)51%股权,陈兴方女士拟向广州工控集团、工控汽车
零部件集团分别转让其持有的旭晟控股 16%股权、33%股权。同日,工控汽车零
部件集团、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实业”)、徐旭东签署《广州
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徐旭东关于宁波旭升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旭日实业和徐旭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
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一次性转让予工控汽车零
部件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广州工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49,820,136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616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徐旭东变更为广
州工控集团,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徐旭东先生变更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广州工控集团并购宁波旭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穗国资函〔2026〕19 号)。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及 2026
年 2 月 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
<控制权收购协议><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
号:2025-09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徐旭东、陈兴方、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
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州工业
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控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旭升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州市国资委批复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8)。
   二、本次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州工控集团转发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
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13 号),
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
对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
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国有资产评估
项目备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
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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