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火股份: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离任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4 19: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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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离任暨补 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离任情况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宏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年龄
原因,李宏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审计
委员会委员职务(原定任期到期日 2026 年 5 月 18 日),辞职之后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
宏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其辞职申请自公司完成新任董事长选举、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
行。李宏伟先生已向董事会确认,其与公司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
任何事宜须提请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注意。
  截至本公告日,李宏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00 股,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离任后,李宏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
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神火股
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进行管理。
  李宏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于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规范运作、市值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为公司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
事会对李宏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刘德学
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详见附件),并
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德学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董事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刘德学先生,1976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
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下属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公司下属河南神火国贸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公司下属煤业公司财
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公司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河南神火炭素
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河南神火集团新利达有限公司董事,河
南神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
司董事,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新郑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国能
民权热电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总会计师,海南神火奥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刘德学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5,000股。
  截至目前,刘德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
的情形之一,未曾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刘德学先生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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