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0 证券简称:劲旅环境 公告编号:2026-018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召开
了职工代表大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于晓霞女士
执行董事长:王传华先生
非独立董事:于晓霞女士、王传华先生、于晓娟女士、于洪波先生、王颖哲
先生、陈迎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陈高才先生、程永文先生、乔祥国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 6 名非独立董事(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3 名独立董
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
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陈高才先生(会计专业人士)
委员:乔祥国先生、王颖哲先生
主任委员:于晓霞女士
委员:王传华先生、程永文先生
主任委员:程永文先生
委员:陈高才先生、于晓娟女士
主任委员:乔祥国先生
委员:陈高才先生、于晓霞女士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
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同时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 2026 年 2 月 5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
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总经理:陈迎先生
副总经理:于晓娟女士
财务总监:宣迎东先生
董事会秘书:杨晶晶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陈陈女士
内审部门负责人:郁露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杨晶晶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陈陈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晶晶女士、陈陈女士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沱河路517号
电话:0551-64282862 传真:0551-65558979
邮编:230012
电子邮箱:securities@jlhoe.com
四、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后,华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
务,也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东先生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华
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门负责人简历
陈迎先生:出生于1984年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场技术等部门负责人、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陈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安陆劲旅环
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陆合伙”)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
股,其通过持有安陆合伙9.60%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2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54%。陈迎先生直接或间接共持有公司股份780,000股,直接或间接持
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8%。陈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迎先生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于晓娟女士:出生于1974年6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安徽
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96年至2002年7月任职于合肥市三联集
团;2002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今,
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于晓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31,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0%;其通
过持有安陆合伙0.16%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于晓娟女士、于晓霞女士和于洪波先生为兄弟姐妹
关系,且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晓娟女
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宣迎东先生:出生于 1983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曾任宁波环球娃娃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现名称“宁波环球娃
娃婴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
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现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碧桂园控
股有限公司安徽区域财务经理;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宣迎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宣迎东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宣迎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晶晶女士:出生于 1987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
经大学应用数学专业硕士。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
城西支行客户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平安银行合肥分行人力资
源经理;2020 年 11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2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公司装备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晶晶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杨晶晶
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晶晶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陈女士:出生于 1991 年 10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9 年
陈陈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陈陈女士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陈陈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郁露女士:出生于 1988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司监事;2024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郁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郁
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
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