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6-021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收到《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53,925,854.40 元。
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本次案件的进展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科创”)、山西同德爆破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德爆破”)因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传票》【(2025)沪 0115 民初 115450 号】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90)。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海通恒信诉讼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
同德爆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于 2026 年 1 月开庭审理,后公司收到上述事
项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 0101 民初 21557 号】,一审判决同德科创材
料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租金 52,674,091.04
元、自 2025 年 10 月 18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到期未付租金
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
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近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同德爆破收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
院《执行通知书》【(2026)沪 0101 执 1686 号】及《执行裁定书》【(2026)
沪 0101 执 1686 号】。
二、《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同德科
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案,(2025)沪 0101 民初 21557 号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的规定,责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
德科创、同德爆破履行下列义务:
被执行人支付 53,804,649.75 元及相应利息。被执行人应缴纳执行费人民币
申请执行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中
山南路 599 号。
法定代表人:毛宇星,董事长。
被执行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原平经济技
术开发区跨越大道。
法定代表人:张云升,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忻州经济开发区
紫檀街 39 号。
法定代表人:张云升,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西口镇
焦尾城大茂口。
法定代表人:张富铨,董事长。
关于申请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同德科创材料
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
赁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沪 0101 民初 21557 号
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
义务,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 53,925,854.40 元;
二、若冻结、划拨不足上述金额的,则查封、扣押、变价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爆破、同德科创部分银行账户和公司持有的同德爆破
(公告编号:2025-088)及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
分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3)。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件处于执行阶段,由于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
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同时,公司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