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〇二六年·三月
现场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
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
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
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
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
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公司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
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
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
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
公司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并由公司统一安排。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会务
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
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现场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审计委员会代表、两名见证
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2026 年 3 月 2 日(星期五)14:3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新星南路 155 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
议室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符合
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
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四、主持人:徐金根先生
五、会议议程安排
序号 事项
议案一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依
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董事会
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职工董事)。现提名徐金根先生、刘元亮先生、付
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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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依
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五届董事会
拟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1 名职工董事)。现提名吴晓俊先生、章善新先生、李
群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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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