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二六年三月
内蒙古金煤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名 称 页码
一、股东会须知 2
二、会议议程 3
三、议案内容:
议案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四、股东会议案现场表决办法 6
五、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意见征询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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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须知
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求发言,可以将意见填在征询表上,由大会秘书处汇总后,统一递交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予以解答,或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围绕大会议题进行发言。
一安排后,到指定位置发言。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二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得
超过 5 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 3 分钟。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大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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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 程
会议时间:2026 年 3 月 4 日 14:30
会议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宾悦大酒店会议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
区昭乌达路 52 号)
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蒋涛
会议议程:
一、介绍到会相关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本次股东会议案表决办法
三、审议大会议案
四、股东发言,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五、投票表决
六、大会秘书处宣读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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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修订)》,
公司已于 2025 年对原《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公司已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原监事会成员也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起不再实际履职。
为了顺利办理工商备案,董事会本次补充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明确公司监事会取消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 2:关于延长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为 12 个月。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尚在推进中,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持
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上述决议的有效期需自原有
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本次发行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若在上
述有效期内,本次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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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将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
的顺利推进,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将本次发行的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
延长 12 个月,若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发行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则上述授
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整个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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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案现场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法,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股东会通知。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每一项议案表决时,如选择
“同意”、
“反对”或“弃权”,应分别在相应选项打“√”。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三)每一表决票应当至少有两名股东和一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清点、监
票。
(四)本次大会的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五)本次大会议案第 2-3 项议案为关联议案,公司股东内蒙古金睿泓吉企
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回避表决。
(六)统计结束后,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现场加网络
表决结果确定股东会的议案是否通过,并由见证律师出具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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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姓名 股份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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