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负
责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上市公司”、
“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威唐工业拟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适当增加资金存储收益;
(二)投资额度:公司及各子公司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
(三)投资品种: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
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且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
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
品;
(四)投资期限: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有效期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六)决策程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
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
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合计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唐工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拟使用的现金管理额度未超过公
司章程规定的数值,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目前已履行的法律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
综上,国金证券对威唐工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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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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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益豪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