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7 证券简称:品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6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以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
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
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
市场化的原则,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
该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如下: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
则,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
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厦门
市江原聚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原聚芯”)、厦门
市江原创芯技术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原创芯”)将在股
东会上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将与深圳江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
原科技”)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初至 本次预计金
占同类业 披露日与关 占同类业 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 关 联 本次预 上年实际
务 比 例 联人累计已 务 比 例 际发生金额
易类别 人 计金额 发生金额
(%) 发生的交易 (%) 差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向关联 根据实际经营
江原
人购买 20,000 62.61 3.6 4,205.88 13.17 需要,预计采
科技
原材料 购额增加
合计 20,000 - 3.6 4,205.88 -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数据。
(三)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江原聚芯与江原创芯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尚高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尚高”)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
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北京尚高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13,566,63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2%,李瑛将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为公司的关联方。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原科技为公司关
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因此江原科技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在此之前公司与江原科技发生的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因此公司上年度不存在
与江原科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江原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瑛
注册资本 175.405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 年 11 月 11 日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新围社区金华街 19 号城建云启大厦一单元
主营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
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
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云计算设备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无。
主要股东 江原联芯企业管理(厦门)有限公司持股 29.0755%、厦门江原创芯技
术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3.6826%、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持股 10.0671%、厦门江原聚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 股 8.5516% 、 厦 门 江 原 荟 芯 技 术 咨 询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持 股
最近一个会计 总 资 产 为 15,949.42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6,842.26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为
年度经审计的 3,000.00 万元,归母净利润为-14,663.28 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原科技实际控制人李瑛通过江原聚芯、江原创芯分别持有公司 6.65%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原科技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与上
述关联方发生的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
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材料,为公司开展日常
经营活动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
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将根
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双方
业务发展。公司与江原科技已确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本次预计的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专业互补、优势融合。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
商定价,制定合同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日
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