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2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14时5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
楼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94,965,004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32.92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盘丽卿女士、袁圆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盘丽卿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298,079,69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4,687股。
(2)选举袁圆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301,066,491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1,487股。
该提案获通过。
同意43,884,3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2%;
反对46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9%;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29,8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4287%;反对46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2%;弃权23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01%。
该提案获通过。
关联股东朱凤廉女士、杨志茂先生、新世纪公司回避了对第2项
提案的表决,因此朱凤廉女士、杨志茂先生、新世纪公司所代表的公
司股份294,610,504股不计入第2项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会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
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