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华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13 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份总数的 10.357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10,2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1 人,代表股份 13,600,48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73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25 人,代表股份
人,代表股份 11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远程通讯参会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安
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
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
结果具体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27,58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6.9948% ; 反 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927,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948%;反
对 1,76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19%;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格、本次会议的议案、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