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 纵横通信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3 17: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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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6-005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926,800 股,占公司最新
总股本的 3.00%,本次回购股份在公司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
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
   ?   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购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1.95%),所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为维护公司价值和广大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应在回购结果暨股份变
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否则公司将根据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 3
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
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一、出售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6,926,800股
持股比例         3.0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6,926,800股
二、出售计划的主要内容
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
司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承诺和要求,公司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出售不超过 4,500,000 股回购
股份(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 1.95%)。出售价格视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委托
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出售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计划出售数量           不超过:4,500,000 股
计划出售比例           不超过:1.95%
出售方式及对应出售数量      集中竞价,不超过:4,500,000 股
出售期间             2026 年 3 月 17 日~2026 年 9 月 16 日
拟出售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取得的回购股份
拟出售原因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出售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公司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公司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出售方式、出售数量、出售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计划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报
告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本
次回购股份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未转让的,公司将根据有
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本次拟出售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如完成本次出售计划,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将由 6,926,800 股变更为
划已实施完毕时公司实际出售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说明
   公司本次出售回购股份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经
营发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
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决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朱劲龙先生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股份 9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叶建平先生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出售公司股份 99,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苏庆儒先生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公司股份 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林炜先生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上述减持均依据公司 2025 年 9 月 4 日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执行。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作出出售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行为。
三、出售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出售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规定,
公司本次出售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 20 万股的除外;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公司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
出售的情形。
(二)出售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出售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
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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