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6-010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
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新
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 国 泰 新点软 件 股份有 限公 司首 次公 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 许可
[2021]309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49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4,000,42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156,820.51 元(不
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27,268,179.49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339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达到
序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定可使用
号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状态日期
基于 AI、大数据的新点
应用开发底座
下一代智慧招采平台
研发项目
“放管服”智慧一体化
平台研发项目
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
目
“聚通用”智慧政府大
数据管理平台
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
项目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
项目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
项目一期
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
心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0,000.00 290,000.00 244,593.21 -
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
用研发项目
超募资金小计 - 92,726.82 90,447.01 -
合计 310,000.00 382,726.82 335,040.23 -
注 1: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目前,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
原计划用于强化区域运营中心地位,增强运营中心的研发、销售、管理职能。因
近年公司实施降本增效,团队规模未进行大幅扩张,故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
设项目部分场地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在不
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
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需要扩容场地前再进行收回。
四、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暂时调整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用途是公
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在满足目前经营需求的情况下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募投项目场地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营收入,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稳定。本次拟暂时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暂时调整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
项目的部分闲置场地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
场地用途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暂时调整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部
分闲置场地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
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暂时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