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额度调剂及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 19,355.98 万元
担保对象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全资子公
司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进出口”)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
于近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常州武
进支行”)签订《最高额用信合同》,自 2026 年 2 月 11 日起至 2029 年 2 月 1 0
日止,亚邦进出口可以在人民币不超过壹亿玖仟叁佰伍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的额
度内向农业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请办理各类“用信”业务。亚邦股份全资子公司
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华尔”)与农业银行常州武进支行
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亚邦华尔为上述用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抵
押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
围内各单位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单
位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单位担
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单位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次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单位提供担保 40,800 万元,为资产负
债率 70%以上的单位提供担保 1,000 万元。亚邦华尔为亚邦进出口 19,355.98 万
元用信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年度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章
制度,为满足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公司在 2025 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
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处调剂获得担保额度。本次调剂事项不
需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另行审议。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本次调
担保 调剂前已 调剂前剩 本次调 本次使用 剩余
被担保方 剂后剩
额度 使用额度 余额度 剂额度 额度 额度
余额度
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
负债率 70%以上单位
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
负债率 70%以下单位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控股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亚邦进出口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卢建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27311432088
成立时间 2001-08-13
注册地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漕溪路9号11幢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
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添加
经营范围
剂、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及易毒制品)的销
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项目 /2025 年 1-9 月
/2024 年度(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498.42 32,115.7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5,816.06 25,533.05
资产净额 6,682.37 6,582.67
营业收入 17,579.98 50,056.53
净利润 99.69 176.35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
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抵押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
抵押人 :江苏亚邦华尔染料有限公司
债务人: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保证方式
抵押人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用信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三)被担保的主债权
抵押人自愿为抵押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
余额折合人民币壹亿玖仟叁佰伍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抵押权人自 2026 年 2 月
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
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和最高余额内,抵押权人发放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或者提供
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四)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
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等贷款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五)抵押物
抵押人同意以灌南县堆沟港镇化工园区的房地产设定抵押。上述抵押物暂作
价(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玖任叁佰伍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其最终价值以
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流动
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担
保对象亚邦进出口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根据其资产负债率
水平等情况,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亚邦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机
制完善,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
险较小。亚邦华尔对亚邦进出口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与管理中资金的需求,
确保其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以上担保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如下:
担保总额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 逾期担保累计
(万元)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金额(万元)
净资产比例(%)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37,155.98 53.92 -
公司的对外担保
其中: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12,300.00 17.85 -
公司提供的担保
上市公司对控股股 - - -
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