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
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91人,代表股份169,902,920股,占公司股权
登记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98%。
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人,代表股份138,864,900股,
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79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989人,代表股份31,038,020股,占公司股
权登记日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3704%。
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990人,代表股份31,140,820股,占公
司股权登记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16%。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君合(杭州)
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案》。
表决情况:同意167,825,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7771%;反对1,627,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记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063,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股权登
记日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279%;反对1,627,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股权登记日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248%;弃权45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股权登记日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晚、赵泽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6 年 2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五、备查文件
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