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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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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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及《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
如下:
一、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
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严格按照本次会议通知所记载的会议登
记方法及时、全面地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
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
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
答。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在会议
签到时向公司登记。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
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的,应经会议
主持人的许可后,方可发言。
六、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两次,且每次发言原则
上不超过五分钟。
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会议签到时向
公司登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并有针对性地集中解答。
八、在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与本次会议相关的发言结束后,会议主持
人即可宣布进行会议表决。
九、会议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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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十、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
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秩序。
十一、为维护其他股东利益,公司不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十二、全体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任何
未经公司书面许可的对本次会议所进行的录音、拍照及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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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3 月 2 日至 2026 年 3 月 2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
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的召集召开
三、会议议程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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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与关联人宁波东普瑞工业自
动化有限公司、宁波伊迈科思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武珞智慧城市技术有限
公司、宁波欧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 1.32 亿元人
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
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