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6-008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70,168,404 股
发行价格:49.88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499,999,991.52 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479,984,117.39 元
? 预计上市时间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
已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登记手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法律、
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涉及有关单位及术语的简称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中的释义相同。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等相关事项。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调整等相关事项。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等事项。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等事项。
(2)2024 年 11 月 13 日,江汽控股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关事项予
以批复。
(3)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2025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等事项,
并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
关事宜。
(1)2025 年 12 月 10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江淮汽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
得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6 年 1 月 6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江淮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22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 70,168,404 股,发
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注册批复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拟发行股票
数量的 70%。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9.88 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91.52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0,015,874.13 元 , 发 行 人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保荐
人”)。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款通知书》,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认购
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 年 2 月 4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6]230Z0017 号),截至 2026 年 2 月 3 日下午 15:00 止,国元证券
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3,499,999,991.52 元。
用(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 年 2 月 5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6]230Z0018 号),截至 2026 年 2 月 4 日止,发行人已向 8 家特定
投 资 者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股 票 70,168,404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79,984,117.39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江淮汽车已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办理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登记手
续,新增股份 70,168,404 股,登记后股份总数 2,254,178,195 股。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5]3022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送
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
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
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
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
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有效批准及授权,并已获得江汽控股出具的批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
的附有《申购报价单》的《认购邀请书》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本
次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要求,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安徽江
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规定;
《缴款通知》
《认购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
全部到位。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 70,168,404 股,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9,999,991.52 元。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共 8 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
券投资基金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知
行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知
春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70,168,404 3,499,999,991.52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
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姚志超
姓名 姚志超
身份证号 411081************
住所 郑州市金水区****
获配数量 2,004,811 股
限售期 6 个月
(2)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思哲多策略母基金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
企业名称 深圳市新思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 6011 号 NEO 绿景
注册地址
纪元大厦 A 座 53A
法定代表人 韩广斌
注册资本 1,2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
经营范围 后方可经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
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市场调研、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
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
获配数量 4,009,623 股
限售期 6 个月
(3)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知行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B 座
法定代表人 孙建波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
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
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经营范围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2,004,811 股
限售期 6 个月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法定代表人 林传辉
注册资本 760,584.5511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公司为
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数量 5,212,51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5)葛卫东
姓名 葛卫东
港澳居民来往内
H6117****
地通行证号码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
获配数量 20,048,11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6)方文艳
姓名 方文艳
身份证号 330124************
住所 浙江省临安市****
获配数量 20,048,11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7)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知春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 88-1 号 282 室
法定代表人 解梦晖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服务:投资管理、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
经营范围
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12,028,86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8)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
经营范围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 4,811,55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本次发行获配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且未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与公司的业务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
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 比例 件股份数量
(%) (股)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合计 875,491,632 40.09 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 2026 年 2 月 12 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
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比例 件股份数量
(股)
(%) (股)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杭州知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知春 A 股流通股、
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限售流通 A 股
A 股流通股、
限售流通 A 股 1.59
限售流通 A 股
合计 926,361,061 41.08 52,125,099
注: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为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公募基金投资者以实际持股的产品情况统计
并列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70,168,404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安徽江淮
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三)本次发行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江汽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616,615,002 股,占公司发
行前总股本的 28.23%;江汽控股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后江汽
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7.35%,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88%。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2,254,178,195 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江汽
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被动稀释,权益变动触及 1%的刻度。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控股股东江汽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持股数量 变动前 变动后持股数量 变动后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比例 变动情况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
- - 70,168,404 3.11
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
总 计 2,184,009,791 100.00 2,254,178,195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4,708,268.63 万元、4,676,385.50 万
元、4,908,131.49 万元和 4,672,300.76 万元,资产总额总体较为稳定。流动资
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3.32%、61.64%、56.42%和 52.43%,资产结构整体
较为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301,547.66 万元、3,227,079.10 万
元、3,665,216.52 万元和 3,516,201.91 万元,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流动负债
占比分别为 79.14%、82.98%、82.77%和 86.12%,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业务特点。
(二)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6、1.08、0.91 和 0.81,速动比率
分别为 0.83、0.90、0.79 和 0.68,符合公司报告期内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
的经营现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0.12%、69.01%、74.68%和 75.26%,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使用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有所增长,
资产负债率有所降低,有助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
力。
(三)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3,649,467.39 万元、4,494,036.04 万元、
构及其对应的细分市场环境、行业竞争等影响所致。报告期各期,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58,247.69 万元、15,150.93 万元、-178,416.00
万元和-77,281.17 万元。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沈和付
保荐代表人:刘海波、王奇
项目协办人:夏怡
经办人员:程澳、李运梁、杨晓燕、葛剑锋、周旭、施根业、赫子光、王迎
香
联系电话:0551-62207999
传真:0551-62207967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签字律师:黄艳、郑江文、梁翔蓝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负责人:刘维
签字注册会计师:廖传宝、宗志迅、钱艳苹
联系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润澳商务中心 T2 写字楼 31 楼
负责人:程志刚
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喜撑、陈小辉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负责人:刘维
签字注册会计师:廖传宝、宗志迅、钱艳苹
联系电话:0551-63475800
传真:0551-62652879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