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6-0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
(第三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
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三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OIMS 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及计提情况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的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24 次会议、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波东方电
缆股份有限公司 OIMS 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会第 19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计提
方案的议案》,基于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远超公司的年度盈利预
算,同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董事会审慎考虑,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的计提比例为当年净利润
的 5%,计提总金额为 62,079,642.36 元。
二、2021 年度 OIMS 奖励基金运用情况
(一)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整体运用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OIMS奖励基金的中长期激励作用,促进公司长期、
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行业领先地位,经审慎考虑,公司
决定对2021年度计提的OIMS奖励基金,在“十四五”期间根据企业发
展情况及相关团队、员工业绩表现分多期进行运用。每期的具体奖励
对象、决策程序等运用方案内容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一期运用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
的议案》,具体详见2023年3月10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
基金运用方案(第一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二期具体运用方案
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二
期)的议案》,具体详见2025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OIMS
奖励基金运用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四)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三期具体运用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拟定了113位
激励对象,根据其年度及“十四五”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任职期限、
绩效表现、业绩贡献等综合考量确定了2021年度OIMS奖励基金第三期
的分配,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激励对象 获得的奖励基金金额
姓 名
职务或分类 (万元)(税前)
财务总监
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101 人 169.631213
合计 (共 113 人) 1381.631213
本期奖励基金均以现金方式奖励,所涉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
缴。运用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 10
个工作日内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