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6-002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补缴税款的议
案》。
“内蒙古鲁阳”)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发来的《税务处理
决定书》(呼税稽二处[2026]13 号),认定内蒙古鲁阳不符合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的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规定条件,不应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应补缴 2021 年至
解缴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内蒙古鲁阳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2026 年 2 月 11 日,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补
缴了增值税税款人民币 36,989,515.50 元、滞纳金人民币 21,522,186.47 元,内蒙古鲁
阳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及滞纳金将影响 2025 年度当期损益。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